2023年湖北自考00381严重暴力案件侦察考试大纲

浏览量   228 更新时间   2023-09-25

  《严重暴力案件侦察》自考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严重暴力案件侦察                  课程代码:00381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严重暴力案件侦察》是侦查学的专业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本课程以严重暴力案件的侦查和处置方法为主要内容,以学生理解并掌握严重暴力案件的侦查对策,提升学生打击刑事犯罪的职业能力为目标,为培养应用型的刑侦人才打基础。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的掌握严重暴力案件的基本理论,办案的基本流程和案件的侦查方法,使学生成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实践需要的,掌握一定侦查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理论教学应当和公安工作实际联系起来。把严重暴力案件的理论知识与刑事犯罪态势、侦查实际工作相结合,引导学生既重视书本知识,更注意联系实践活动。严重暴力案件的侦查方法应该与法律程序规定紧密结合,贴近公安刑侦工作实际。组织必要的演练,通过实验教学和模拟操作,使学生不仅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还具备一定的动手能力。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严重暴力案件侦察》是一门综合性应用课程,在侦查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在学习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刑事侦察导论等基础课程之后,学生通过《严重暴力案件侦察》课程的学习能够系统地回顾相关的理论知识,并且能够进一步总结应用侦查措施、犯罪现场勘查、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知识。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刑事案件侦查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掌握刑事案件的概念、构成及发生规律,理解刑事案件侦查的方针、任务和原则。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刑事案件的概念、构成及规律(重点)

  识记:刑事案件的概念:依法享受侦查权的部门根据立案条件审查报案、控告、举报等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予以立案侦查的事件。

  刑事案件的发生规律:1. 起伏变化规律;2. 辐射蔓延规律;3. 区域分布不平衡规律。

  理解:刑事案件的构成,是对刑事案件事实内容的具体解析。任何刑事案件的成立都以存在犯罪行为事实为前提,因此,对刑事案件构成的揭示应围绕犯罪行为事实进行。可从纵向动态和横向静态两面分析,纵向动态的刑事案件构成立足于犯罪行为事实孕育、发生、发展、演变的全过程,横向静态的刑事案件构成以犯罪行为事实的实施阶段为横截面进一步分析相关构成。

  刑事案件的构成:从纵向动态上看,完整形态的故意犯罪必须经过犯罪行为的预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后续阶段。从横向静态上看,实施阶段的犯罪行为可划分为犯罪行为主体、犯罪行为对象、犯罪行为时空、犯罪行为工具和手段、犯罪行为结果、犯罪行为痕迹、犯罪行为原因七方面内容。

  (二)刑事案件侦查的任务和原则(一般)

  识记:刑事案件侦查的任务:刑事案件侦查的任务是法律赋予侦查部门的义务,是侦查部门为了实现侦查目的、价值而必须承担的工作事项和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第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刑事案件侦查的任务包括:1.收集犯罪证据,查明案件事实;2. 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赃物;3. 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4. 保障公民合法权。

  理解:刑事侦查的原则:刑事案件侦查的基本原则,贯穿刑事案件侦查的始终,承载刑事侦查基本的价值和目的,对刑事案件侦查实践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侦查人员开展工作的行为准则。可从法律和方法两个层面认识刑事案件侦查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1.合法实施原则;2.证据证明原则;3.措施适当原则;4. 及时原则;5.因案施策原则;6.协作原则。

  第二章  刑事案件侦查的步骤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掌握刑事案件侦查的流程和相关的法律规定,立案的标准和方法,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侦查终结的标准和依据。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受案与立案(重点)

  识记:刑事案件的来源和受理方法。受理案件,简称受案,是指侦查部门依法接受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作案人自首的一项侦查活动,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的接受报案制度。

  理解:立案的标准:刑事案件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自身管辖。

  应用:立案审查的方法: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符合立按条件的,应当立案。

  (二)

  理解:案件信息发现、搜集的范畴和途径;案情分析的方法:推理分析法;比较(对比)分析法;假设分析法;关联拓展分析法;高危人群分析法。

  (三)

  识记:划定侦查方向和范围的主要依据:1. 根据案件性质确定;2. 根据案件时空关系确定;3. 根据遗留痕迹物品确定;4. 根据作案手段、方式来确定;5. 通过信息化侦查手段确定。6. 通过网上串并案件确定。划定侦查范围的总体要求是“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

  理解:侦查方案,也称为侦查工作计划,是指侦查部门对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所制定的侦查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行动方案。侦查途径的选择,就是在一起案件的若干条侦查途径中,选出最佳途径。选择的方法是:根据现场勘验和现场访问情况,先把所有的侦查途径都找出来。然后认真地分析、比较研究,找出最有可能及时发现嫌疑人,获取证据,证实犯罪的途径,这就是侦查工作的主要途径即最佳侦查途径,其余都是次要途径。常用的侦查途径有:根据犯罪时间、犯罪空间查找作案人;根据作案动作习惯、作案手法、特殊技能查找作案人;根据作案人逃离(进入)现场的方向、路线、踪迹、方法等查找作案人;根据作案的规律、区域范围,通过巡查守候等方法查找作案人;根据作案工具、凶器查找作案人等。(四)实施侦查(一般)

  识记:实施侦查阶段的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收集证据材料,抓获犯罪嫌疑人和保护相关人员安全。收集证据材料的要求、内容和方法。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方法和相关人员的保护方法。

  理解: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方法:1.在确定的地域范围内排查,发现犯罪嫌疑人。2.通过情报信息查询、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3.通过视听资料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4.采取技术侦查等措施,发现犯罪嫌疑人。5.发布通告协查发现犯罪嫌疑人。

  (五)审查判断证据(重点)

  识记:审查判断证据的基本要求: 1.认定案件事实,应当以证据为根据。2.经过查证属实且具有证明力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3.非法获取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4.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应当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

  理解:几类证据的审查判断

  运用:1.单个证据的审查判。对单个证据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其是否符合真实性、证明力和合法性的要求。2.证明案件同一事实或者情节的证据的审查判断,一是审查其证明对象是否一致;二是审查证据之间有无明显的矛盾,存在的模糊、不一致情节能否做出合理解释。3. 全案证据的审查判断。审查全案证据主要是看其是否能够证明案件事实,达到证明标准。经审查全案证据应当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六)

  识记:终止侦查的概念:终止侦查,是指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决定对该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活动的一种诉讼行为。

  理解:撤销案件的条件: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

  识记:侦查终结的程序。移送审查起诉的程序。补充侦查。

  理解:侦查终结的条件:公安机关决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案件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

  第三章  杀人案件侦查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理解杀人案件的概念和类型,公安机关命案侦查机制。掌握杀人案件的案情分析,侦查途径的选择,把握因果关系在杀人案件的作用和意义。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杀人案件概述(一般)

  识记:杀人案件的概念及分类。杀人案件,在侦查实践中俗称“命案”,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事件。公安部关于实行“侦破命案工作机制”的通知。1.侦破命案“一长双责制”。2.各警种、各部门整体联动制度。3.命案信息上报制度。4.串并案件侦查责任制。5.各地区协作配合工作制度。6.命案督办和奖惩激励制度。

  理解:杀人案件的特点:1.作案前多有预谋准备活动。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大多有较明显的因果关系。3.现场一般都留有尸体、尸块和其他可供提取的痕迹物证。4.杀人手段多种多样。5.犯罪嫌疑人采用多种方式反侦查。

  (二)杀人案件的侦查方法(重点)

  识记:杀人案件的信息搜集:1.通过现场勘验搜集现场信息;2.通过调查访问搜集案件信息;3.搜集视频资料;4.案件相关信息的采集。

  理解: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认定:1.核查嫌疑对象是否具备作案条件;2. 搜查获取痕迹、物证;3.鉴定取证;4.视频资料比对。杀人案件案情分析:1.分析人命事件的性质;2.分析作案动机;3.分析判断作案时间;4.分析判断犯罪地点;5.分析判断作案工具和手段;6.分析判断作案过程;7.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个人特点;8.分析判断案件信息切入点。

  运用:杀人案件的侦查途径:1.从调查被害人活动轨迹着手发现嫌疑线索;2.从因果关系入手排查嫌疑对象;3.从现场痕迹、物证入手发现嫌疑线索;4.从摸底排队入手开展侦查;5.从查控赃款赃物入手发现嫌疑线索;6.从串并案件入手开展侦查;7.从视频信息入手发现嫌疑对象;8.从案件信息关联拓展入手发现嫌疑线索;9.从反常表现入手发现嫌疑线索。

  (三)

  识记:杀人碎尸案件的概念及特点。疑似杀人案件的表现形式及特点。雇凶杀人碎尸案件的概念及特点。

  理解:杀人碎尸案件的侦查方法。疑似杀人案件的侦查方法。雇凶杀人碎尸案件的侦查方法。

  第四章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理解强奸案件的概念和类型,立案标准,掌握强奸案件的案情分析,侦查途径的选择和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方法,把握强奸案件侦查中应注意的罪与非罪的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强奸案件概述(一般)

  识记:强奸案件的概念:强奸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或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犯罪案件。强奸案件的类型。

  理解:强奸案件的特点:1.惯犯作案多有连续性和习惯性;2.现场上多遗留有与强奸有关的痕迹物品;3.作案地点多有一定的选择性;4.被害人与作案人之间有一定时间的正面接触;5.报案不及时,隐案多;6.借助网络手段犯罪;7.未成年被害人明显增多。

  (二)强奸案件的侦查方法(次重点)

  识记:强奸案件信息搜集:1.调查询问有关人员;2.及时勘验犯罪现场;3.收集通讯、网络等信息;4.信息研判。

  理解:强奸案件案情分析:1.分析判断事件性质;2.全面分析案情;3.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强奸案件的侦查途径:1.网上排查;2.视频侦查;3.并案侦查;4.巡查守候;5.组织辨认;6.公开搜查7.控制赃物。侦查强奸案件应注意罪与非罪的问题。

  运用:确定强奸案件嫌疑人的方法:1.审查嫌疑人是否有作案时间;2.审查嫌疑人有无作案动机、因素;3.审查嫌疑人的个体特征是否相符;4.审查有关物证;5.检验鉴定;6.深挖余罪。

  第五章   绑架案件侦查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理解绑架案件的概念和类型,处置原则,掌握绑架案件的案情分析,侦查途径的选择和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方法,把握绑架案件侦查中应注意的罪与它罪的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绑架案件概述(次重点)

  识记:绑架案件的概念及类型:绑架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并以杀死、伤害或者继续扣押被害人相威胁,向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勒索财物或者提出满足其他非法要求的犯罪案件。绑架犯罪行为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二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三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偷盗婴幼儿”。

  理解:绑架案件的特点:1.从犯罪主体来看,多为共同犯罪;2.从犯罪对象来看,具有一定的针对性3.从犯罪手段来看,多经过精心预谋,反侦查意识较强;4.从犯罪过程来看,多呈现持续性状态。

  (二)绑架案件的侦查方法(重点)

  识记:绑架案件侦查的原则:1.人质安全第一的原则;2.多警种协作、统一指挥原则。绑架案件的信息搜集:1.甄别警情,核实人质是否被绑架;2.秘密调查走访,广泛搜集案件信息。

  理解:绑架案件案情分析:在案件信息搜集的基础上,精心研判案件信息是绑架案件侦查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的前提和基础。在技侦、图侦、网侦及刑事犯罪情报部门的有力支援下,侦查人员必须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法及时对案件信息进行准确研判和分析,以有力保障侦查措施的针对性。1.对犯罪嫌疑人信息进行分析;2.对人质所处处境进行初步判断

  应用:绑架案件的侦查途径:1.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时开展查控工作;2. 围绕案件信息展开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3.制定多种方案,设伏缉捕犯罪嫌疑人。绑架案件中人质的解救:1.当场解救;2.相机解救;3.突袭解救。

  绑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认定:1.搜查、勘查相关案件现场,获取物证、书证。2.通过秘密侦查手段获取有关绑架犯罪的电子证据。3.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取物证、书证。4.通过查封、扣押,获取物证、书证。5.组织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辨认。6.通过检验、鉴定收集证据。7.调查访问,获取证人证言。8.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第六章  故意伤害案件侦查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理解故意伤害案件的概念和类型,掌握故意伤害案件的案情分析,侦查途径的选择和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方法。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故意伤害案件概述(一般)

  识记:故意伤害案件的概念及类型:故意伤害案件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事件。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或者是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

  理解:故意伤害案件的特点:1.案件具有突发性;2.大多有因果关系;3.案件性质较难认定。

  (二)故意伤害案件的侦查方法(次重点)

  识记:故意伤害案件的信息搜集1.及时受案;2.抓紧现场访问,了解案件经过;3.勘验现场,获取犯罪证据;4.立案。

  理解:故意伤害案件的案情分析:在采取了现场勘查、现场访问等初步侦查措施后,还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时(主要是针对偷袭性伤害案件),侦查部门应根据占有的材料进行全面的案情分析,以明确侦查方向和范围。分析主要围绕以下两个方面:1.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2.判断区别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死的界限。故意伤害案件的侦查途径:1.迅速布置追缉堵截;2.加强审讯,扩大战果;3.深入群众,排查嫌疑对象;4.从现场痕迹物证调查入手,追根寻源;5. 网上侦查,发现线索;6.秘密巡查,守候伏击;7.调取视听资料。

  运用: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认定:1.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阶段的证据规范;2.对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的证据规范;3.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据规范。

  第七章  抢劫案件侦查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理解抢劫案件的概念和类型,处置原则,掌握抢劫案件的案情分析,侦查途径的选择和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方法,把握抢劫案件侦查中应注意的本罪与它罪的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

  识记:抢劫案件的概念及分类:抢劫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犯罪案件。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只要行为足以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

  抢劫案件的类型:1.根据抢劫场所的不同,抢劫案件可分为街面抢劫案件、入室抢劫案件和交通工具上抢劫案件。2.根据抢劫对象、目标的不同,抢劫案件可分为抢劫银行、珠宝店案件、抢劫出租车案件等。3.根据抢劫手段的不同,抢劫案件可分为伤害行凶抢劫案件、暴力强制抢劫案件、持械胁迫抢劫案件、恫吓威胁抢劫案件、爆炸破坏抢劫案件、药物麻醉抢劫案件、驾驶车抢劫案件、色情勾引抢劫案件等。

  理解:抢劫案件的特点:1.被害人与作案人有正面接触;2.有赃物可查;3. 抢劫之前大多有预谋准备活动;4.结伙作案居多,作案手法带有习惯性并且连续作案;5.抢劫案件现场一般有痕迹和其他物证可查。

  (二)抢劫案件的侦查方法(重点)

  识记:抢劫案件的信息收集:1.对有关人员进行访问;2.对抢劫现场进行实地勘验;3.收集电子数据。

  理解:侦查初期应采取的紧急查缉措施:1.追缉堵截;2.组织辨认;3.通缉通报;4.巡查守候。抢劫案件的案情分析:1.判断事件性质,识别抢劫假案;2. 分析作案人的条件;3. 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抢劫案件的侦查途径: 侦查工作的方向、范围确定后,可以选择有利于开展侦查工作的侦查途径,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来寻找、发现犯罪嫌疑人。1.网上作战;2.控制赃物;3.伏击守候;4.使用秘密力量;5.并案侦查;6.视频追踪;7.模拟画像;8.通信信息分析;9.侦审结合,扩大战果。

  应用: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认定:1.询问案件当事人、目击者,获取证人证言认真、细致地对案件当事人、目击者进行询问,询问时重点围绕作案人的体貌特征、作案过程、作案工具、被劫物品特征等来进行,以便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进行相互印证。2.公开辨认,组织被害人、目击者、知情人对犯罪嫌疑人和与抢劫案件有关的物品进行公开辨认,在侦查过程中对发现的抢劫犯罪嫌疑人以及查获、搜取的赃物和现场遗留物,可组织被害人、目击者、知情人进行辨认。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否就是作案人,查获、搜取的赃物是否就是被抢劫的财物,现场遗留物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所有。3.鉴定取证,对现场勘查提取的指纹、足迹、工具痕迹等与在侦查中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和嫌疑工具进行物证技术鉴定,以认定其是否同一,为揭露、证实犯罪提供证据。4.调取监控录像,获取音像证据,调取案发现场、现场附近或作案人来去现场路线上的所有监控录像,从中获取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音像证据。5.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口供,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不仅可以查证核实侦查部门获取的证据,起获赃物赃款、作案工具、凶器、麻醉药物等罪证,而且还能查明侦查部门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获取新的证据。通过讯问,可以查清余罪和犯罪同伙,获取罪证,扩大战果。一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抢劫犯罪事实,并且主要证据查清、确实无误,即可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三)几类抢劫案件的侦查(一般)

  识记:街面抢劫案件的侦查:1.街面抢劫案件的作案手段;2.街面抢劫案件的特点;3.街面抢劫案件的侦查对策;4.街面抢劫案件的取证措施。色诱抢劫案件的侦查:1.街面抢劫案件的作案手段;2.街面抢劫案件的特点;3.街面抢劫案件的侦查对策;4.街面抢劫案件的取证措施。

  理解:入室抢劫案件的侦查:1.入室抢劫案件的作案手段;2.街面抢劫案件的特点;3.街面抢劫案件的侦查对策;4.街面抢劫案件的取证措施。

  应用:抢劫银行、珠宝店案件的侦查:1.抢劫银行、珠宝店案件的作案手段及特点;2.抢劫银行、珠宝店案件的侦查对策;3.街面抢劫案件的取证措施。

  第八章  爆炸案件侦查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理解爆炸案件的概念和类型,处置流程,掌握爆炸案件的案情分析,侦查途径的选择和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方法,把握对峙性爆炸案件的处置方法。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爆炸案件概述(次重点)

  识记:爆炸案件的概念和类型:爆炸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以爆炸方法实施的犯罪案件。它不是我国刑法上规定的单独的一类刑事犯罪案件,而是从侦查破案需要出发,依据作案手段确定的。爆炸案件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型:1.按照接报案后的现场状况可分为已爆案件和未爆案件。2.按照爆炸装置投放方式,可分为预置爆炸装置案件、投掷爆炸装置案件和对峙性爆炸案件。3.按照爆炸案件中引起爆炸过程的性质,可分为化学爆炸案件、物理爆炸案件、核爆炸案件。4.按照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动机,可分为恐怖爆炸案件、私仇报复爆炸案件、爆炸杀人案件、爆炸抢劫案件、爆炸敲诈勒索案件等。不同的犯罪动机反应不同的因果关系,查清其犯罪动机有利于准确刻画犯罪嫌疑人、确定侦查范围和方向。

  理解:爆炸案件的特点:1.时空明确,发现及时;2.多有预谋准备过程;3.作案条件突出;4.因果关系较为明显;5.现场涉及范围广,危险因素多。

  (二)爆炸案件的侦查方法(重点)

  理解:爆炸案件先期处置:1.先期情况处置的原则;2.先期情况处置的方法; 爆炸案件的现场勘查:1.搜索现场,排除险情;2.组织实地勘验;3.开展现场访问;4.获取视频资料和通信资料;5.全面分析案情。

  应用:爆炸案件的侦查途径:1.根据因果关系发现犯罪嫌疑人。2.用犯罪情报系统发现犯罪嫌疑人。3.依据作案条件发现犯罪嫌疑人。4.从死伤者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自爆者或意外引爆的,往往距离炸点最近,伤情最重。在查清身份后围绕其开展调查,从有无作案动机、物品来源等条件可判断是否具有作案嫌疑。5.依据访问情况发现犯罪嫌疑人,根据现场访问、视频资料分析中获得的嫌疑人相貌特征,可进行模拟画像,影像截取等,依据相貌特征开展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踪迹,或通过甄别、比对、辨认等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6.运用侦查手段发现犯罪嫌疑人。7.利用新闻媒体获取线索。8.从在押人员中获取线索。

  (三)预置爆炸案件的现场处置方法(一般)

  识记:预置爆炸案件现场处置的基本原则:1.真假同重;2.确保安全;3.全面清查;4.固定证据。

  理解:爆炸装置排除后,现场勘查的重点是:第一,对爆炸装置原来所在场所进行认真细致地勘验检查,以发现、提取相关痕迹物证,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第二,组织专业排爆人员、侦查员、刑事技术员等,认真研究爆炸装置。主要是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制作水平和技巧,提供其文化程度、职业以及对爆炸知识了解程度等方面的信息;对爆炸装置使用材料进行技术处理,以发现、提取手印、足迹、附着物等证据;分析制作爆炸装置的包装物、捆扎物、填充物、火工品、炸药、连线及电源等的来源、原用途及获取途径,为破案提供犯罪嫌疑人居住范围、经济状况、获取途径等信息;分析爆炸装置安放位置、部位,提供犯罪嫌疑人作案条件、作案动机、目的等信息。

  (三)

  识记:对峙性爆炸案件的概念和处置要求:对峙性爆炸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携带爆炸装置劫持人质公开与军警对抗的犯罪案件。对峙性爆炸案件的前期处置,必须严格执行“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快速反应,因案施策;确保群众安全,相机制服犯罪嫌疑人”的原则。由于与犯罪嫌疑人当面对峙,因此要求必须在做到“因势利导,缓解矛盾,攻心为上,消除危险”。注意先缓后急,分步处置,各方密切配合,联合作战,力争不使其引爆。

  理解:对峙性爆炸案件的处置方法:1.快速反应,控制事态;2.了解情况,制定对策;3.伺机周旋,促其缴械;4.抓住战机,强攻取胜;5.收集证据,完成结案。

  第九章  投放危险物质案件侦查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理解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的概念和类型,处置流程,掌握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的案情分析,侦查途径的选择和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方法,把握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的处置方法。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投放危险物质案件概述(一般)

  识记:投放危险物质案件概念:投放危险物质案件,俗称“投放危险物质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故意以投放危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为手段,致人伤亡,或使公私财物遭受较大损失的犯罪案件。投放危险物质是一种特殊的作案手段,与一般的暴力杀人案件相比它具有隐蔽性或危害大的特点。

  理解: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的类型:1.以侵害他人的生命为目的,投放危险物质;2.以侵害他人的财产为目的,投放危险物质;3.以报复社会为目的,投放危险物质;4.以打击竞争对手为目的,投放危险物质;5.以劫取他人财为目的,投放危险物质。

  (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的侦查方法(次重点)

  识记: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紧急处置:1.快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2.迅速开辟救护通道,全力维护现场秩序;3.迅速查明中毒原因、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救治依据;4.按照大要案件侦办工作规范要求,迅速开展初期侦查工作。

  理解: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的侦查途径:1.从调查因果关系入手,开展侦查;2.从调查危险物质的获取和使用方法等方面知识的人员入手,开展侦查;3.从对作案地点的分析、判断入手,开展侦查;4.从犯罪现场遗留物和对犯罪嫌疑人特征的刻画入手,开展侦查;5.从查证某人是否具有作案时间入手,开展侦查;6. 从查证某人是否具有作案动机和反常表现入手,开展侦查;7.通过对案发现场及周围视频监控资料等电子数据信息的分析研判,开展侦查。

  第十章  放火案件侦查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理解放火案件的概念和类型,处置流程,掌握放火案件的案情分析,侦查途径的选择和方法。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放火案件概述(一般)

  识记:放火案件的概念和类型:放火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使用明火、助燃物、炸药引爆、电源短路等点燃方式,故意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犯罪案件。放火案件的类型:1.报复型;2.掩饰型;3.欺诈型;4.其他。

  理解:放火案件的特点:1.火情暴露快、发现及时;2.犯罪因果关系比较明显;3.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多有预谋准备;4.案件现场一般可以找到起火点、引火物和助燃物等物证;5.初犯作案占大多数。

  (二)

  识记:对放火案件的案情分析,应以现场勘验和现场访问所获材料为依据,进行分析。当事件性质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故意纵火后,应着重对以下内容进行分析:1.对犯罪嫌疑人的分析、判断;2.对作案手段的分析、判断;3.对作案时间的分析、判断;4.分析、判断案件的因果关系。

  理解:1.从因果关系入手,开展侦查;2.从作案时间入手,开展侦查;3.从现场遗留的痕迹和其他物品入手,开展侦查;4.从查证案发前后的疑人疑事入手,开展侦查;5.如果是系列放火案件,可以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抓获现行犯;6.通过对案发现场视频监控资料的分析研判,开展侦查。

  第十一章  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侦查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理解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的概念和类型,侦查处置流程,掌握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的案情分析,侦查途径的选择和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方法。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概述(次重点)

  识记:黑社会性质犯罪在我国一般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自身直接相关的犯罪;另一方面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可见,所谓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自身直接相关的犯罪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理解: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特征:1.有明确的犯罪目标;2.有稳定的组织结构;3.有一定的经济实力;4.有一定的控制范围;5.犯罪类型多样,手段狡诈、残忍。

  (二)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的侦查方法(一般)

  识记:对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的初查和立案:1.线索审查;2.秘密侦查;3.对具体案件进行侦查。

  理解: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的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个最显著的特征是法律规定的“描述性”而导致法律依据的“模糊性”。刑法规定的四个特征,俗称“四要素”,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特征,这“四要素”不是孤立存在而是互为依托、相辅相成的。1.收集有关组织特征方面的证据;2.收集有关经济特征的证据;3.收集有关行为特征方面的证据;4.收集有关非法控制特征方面的证据。

  (三)

  识记: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指导方针: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各项社会治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理解:防控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宏观措施:1.调查研究,完善反黑立法;2.严格管理,搞好社会控制;3.“重典治黑”,加大打击力度。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二、教材

  1、指定教材:《刑事案件侦查》,张高文 徐公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

  三、自学方法指导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六、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

  刑事侦查的十六字方针中,(      )是刑事侦察的重要特点,是争取主动权的关键。

  A、依靠群众   B、抓住战机        C、积极侦查       D、及时破案

  (二)多项选择题

  刑事立案的条件是(   )。

  A 有犯罪事实   B应受刑罚处罚  C 属于管辖范围   D有明确的受害人

  (三)名词解释

  杀人案件

  (四)判断分析题

   刑事犯罪活动的季节时间性特征,也是刑事犯罪活动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简答题

   强奸案件的特点是什么?

  (六)论述题

   试论述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宏观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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