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自考00079保险学原理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保险学原理课程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金融专业的必考课程。是金融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在金融学科体系中处于主干地位。本课程在系统介绍保险基本理论与知识的基础上,对保险实务也作了全面的介绍,所以本课程既是一门专业基础理论课,也是一门应用类课程。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目标是使自考者较为全面、系统地掌握保险学的理论体系,并对保险实务有一个总括和具体的认识。通过了解风险管理的方法、保险的内涵、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业务的运作、保险的定价、保险公司的经营以及保险市场的管理,掌握保险的内在关系和运行规律。同时通过对国内外保险市场发展动态的介绍,使自考者及时把握中国保险改革的方向和国际保险发展的趋势,提高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基本要求是:自考者应紧密联系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实际情况,全面掌握保险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相关技能,为在新世纪的金融业竞争中从事相应的工作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在专业课构成中为基础课程。无先期课程。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风险管理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风险的类型,了解风险管理的内容与程序,了解几种主要风险识别方法,掌握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掌握保险形式的风险管理与自留形式的风险管理并对二者进行的比较,明白保险只是风险融资的一种重要方法,形成对风险管理较为全面的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风险的含义与类型(次重点)
识记:(1)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2)纯粹风险的类型(3)适合保险的风险类型
理解:(1)风险的含义(2)风险与不确定性之间的差别与相似之处
(二)风险管理的内容与程序(次重点)
识记:风险管理的基本过程与要素
理解:(1)风险管理的演进过程(2)风险管理的含义(3)风险管理与安全管理、保险管理的关系和异同
(三)风险分析的方法和要素(一般)
识记:(1)风险识别的要素(2)几种主要的风险识别方法
理解:(1)风险识别的目的(2)风险清单及在保险经营过程中的重要性(3)几种重要的风险衡量指标和方法
(四)风险融资的方法及其优劣比较(一般)
识记:(1)风险自留(2)风险转移
理解:(1)风险融资的各种方法(2)风险融资方法之间的优劣比较(3)风险融资的策略
(五)风险控制(重点)
识记:损失控制的重要理论
理解:(1)风险控制的含义(2)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
(六)风险管理决策(次重点)
理解:(1)风险管理决策的基本原理(2)风险管理决策的主要方法(3)风险管理决策准则
第二章 保险概述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保险的要素和特征,认识保险的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认识保险在宏微观方面的作用,掌握保险的分类,熟悉保险基金及其运动规律,熟悉各项保险准备金,形成对保险的系统全面的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保险的要素和特征(重点)
理解:(1)保险的要素(2)保险的定义(3)保险的特征(4)保险与救济、赌博和储蓄的区别
(二)保险的职能和作用(重点)
理解:(1)保险的基本职能(2)保险的派生职能
应用:举例分析保险的微观与宏观作用
(三)保险的分类(次重点)
识记:(1)重复保险(2)共同保险
理解:(1)按保险政策分类(2)按业务承保方式分类(3)按风险管理对象分类
(四)保险基金(一般)
识记:(1)法定公积金(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总准备金
理解:(1)保险基金的运动规律(2)保险基金的特点(3)保险准备金的种类
第三章 保险合同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保险合同的相关概念及特征,熟悉保险合同的分类及保险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的相关内容,明确保险合同纠纷处理的法律方法及程序,对保险合同的整体内容有较为全面的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保险合同概述(重点)
识记:(1)保险合同与一般经济合同的异同点 (2)不同种类保险合同的分类特征 (3)保险金额 (4)定值合同
理解:(1)保险合同的概念(2)保险合同的种类(3)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的差异(4)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5)保险合同与一般经济合同的异同点
(二)保险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次重点)
识记:(1)保险人(2)投保人(3)被保险人(4)受益人(5)保险代理人(6)保险经纪人(7)保险公估人
理解:(1)保险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2)保险合同的主体(3)保险合同的客体(4)保险合同内容的构成(5)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与特约条款
(三)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重点)
识记:(1)保险合同有效的法律要求(2)保险合同的中止与复效
理解:(1)保险合同订立的法律程序(2)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法律程序(3)保险合同无效的种类与法律后果(4)保险合同的变更原因及效力(5)保险合同的终止原因及效力
(四)保险合同的履行(重点)
理解:(1)投保人义务的履行及相关法律责任(2)保险人义务的履行及相关法律责任
(五)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次重点)
识记: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理解:(1)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方式(2)比较保险合同不同争议处理方式的特点
第四章 保险基本原则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保险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原则的含义与意义,熟悉并掌握保险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能运用这些基本原则对具体保险案件进行分析和处理,形成对保险基本原则全面而深刻的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最大诚信原则(重点)
识记:(1)如实告知(2)明示保证(3)自动弃权
理解:(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与内容(2)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目的(3)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规定及相关法律后果(4)保证条款(5)自动弃权和禁止反言的具体内容
(二)保险利益原则(重点)
识记:(1)保险利益(2)利害关系轮(3)同意论
理解:(1)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与内容(2)规定保险利益原则的目的(3)保险利益成立的要件(4)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认(5)保险利益存在的时间要求
应用: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运用
(三)损失补偿原则(重点)
识记:(1)第一损失赔偿方式(2)比例赔偿方式(3)定值赔偿方式
理解:(1)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与内容(2)规定损失补偿原则的目的(3)损失赔偿的方式及不同方式间的比较(4)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应用:损害补偿的计算
(四)代位求偿原则(重点)
识记:(1)权力代位与物上代位(2)委付的内容与条件
理解:(1)代位求偿原则的含义与内容(2)权益转让与代位求偿权的关系(3)代位求偿原则的条件(4)代位求偿原则的例外
(五)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次重点)
理解:(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和内容(2)重复保险分摊原则规定的意义和分摊方式(3)比例责任分摊方式(3)限额责任分摊方式(4)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应用:重复保险分摊的计算
(六)近因原则(次重点)
识记:(1)绝对免赔额(2)相对免赔额
理解:(1)近因原则的含义与内容(2)近因原则在具体实务中的运用(3)因果关系理论的运用
第五章 保险产品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不同类别的保险险种,理解财产保险中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的概念,理解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健康保险的概念,掌握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几类主要险种,了解健康保险和团体保险的相关险种,形成对现代保险产品体系较为全面的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财产损失保险(重点)
识记:(1)财产保险的分类(2)企业财产保险的承保标的范围(3)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4)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及险别
理解:(1)财产保险的概念和种类(2)企业财产保险的定义、承保标的范围、保险险别和责任、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费率(3)利润损失保险的定义、保险期限和赔偿期、承保范围和保险金额(4)机器损坏保险的主要内容(5)家庭财产保险的主要内容、家庭两全保险和新型家庭财产保险(6)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承保范围、保险险别、保险责任和保险期限(7)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英国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的区别(8)国内水路、陆路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概念(9)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保险险别和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赔偿处理和保险费(10)船舶保险的概念、保险险别和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各类保险条款的内容(11)工程保险的概念、基本险别和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保险期限和赔偿处理
应用:(1)对企业财产保险中损失的保险责任的认定及应用(2)对机动车辆保险中保险责任的认定及赔偿金额计算
(二)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重点)
理解:(1)责任保险的概念、承保基础和承保方式(2)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与保险责任(3)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与免赔额(4)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和主要内容(5)信用保证保险的概念、特征及主要险种(6)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
应用:(1)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处理(2)信用保证保险的主要险种处理应用
(三)人寿保险(重点)
识记:(1)分红型人寿保险的红利来源、红利分配原则(2)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的区别
理解:(1)保障型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和主要内容(2)储蓄型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和内容(3)投资型人寿保险的概念、特征和主要险种的内容
(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次重点)
识记:(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理解:(1)意外伤害的界定(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可保的意外伤害的内容、特约承保的内容
应用:(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及给付方式(2)能对相关的意外伤害保险案件进行责任的认定及理赔处理
(五)健康保险(次重点)
识记:(1)健康保险的概念及分类(2)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的概念
理解:(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健康保险的区别(2)构成疾病保险中的疾病条件(3)重大疾病保险的类型(4)医疗保险的赔付方式
应用:能判断和处理相关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的相关案例
(六)团体保险(一般)
识记:团体保险的限制性规定以及主要险种的内容
理解:团体保险的定义和特点
第六章 保险合同条款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不同种类保险的保险条款,了解健康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的基本内容,理解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扩展条款和人寿保险合同的选择性条款,形成对不同保险类型的保险条款较为全面的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财产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重点)
识记:(1)责任免除条款及其内容(2)共同保险的概念(3)保证条款的含义
理解:(1)保险人责任承担方式的理解及应用(2)重复保险的责任分摊方式及应用
应用:代位求偿条款的概念及其实际应用,相关案件的分析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扩展条款(一般)
理解:(1)被保险人定义条款(2)保护受押人权益条款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次重点)
识记:(1)不可抗辩条款的含义(2)宽限期条款的内容(3)复效条款的内容(3)自杀条款的内容
理解:(1)年龄误告条款的含义及其处理(2)自动垫缴保费条款(3)不丧失的现金价值条款的含义及处理办法(4)保单转让条款的含义及理解(5)受益人条款的含义及理解应用
应用:能综合应用人身保险各常见条款,分析处理相关保险案例
(四)人寿保险合同的选择性条款(次重点)
识记:(1)不丧失权益选择权条款的基本内容(2)红利选择权条款的含义(3)保险金给付选择权的含义(4)保费缴付选择权条款
理解:(1)不丧失权益选择权的选择内容(2)红利选择权条款的理解 (3)保险金给付选择权的内容(4)保费缴付选择权内容
应用:能综合运用相关的条款对实际问题进行处理和分析
(五)健康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一般)
理解:相关健康保险常见条款的含义
第七章 保险经营与管理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及程序,熟悉保险承保的相关手续和原则,明确保险理赔的要求,了解保险投资的相关渠道,掌握保险防灾防损的相关知识,形成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清晰全面的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保险经营管理的特点与原则(次重点)
识记:(1)风险管理的特点(2)风险经营管理的原则
(二)保险营销(重点)
识记:保险营销的概念
理解:(1)保险营销的管理程序、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选择(2)保险营销策略组合的制定(3)保险营销渠道的种类及选择
(三)保险承保(重点)
识记:保险承保的概念
理解:(1)保险承保的基本步骤、保险核保过程及实务程序(2)续保的概念及续保时应注意的问题
(四)保险理赔(重点)
识记:保险理赔的概念与含义
理解:(1)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2) 保险理赔人员的种类(3)国际理赔协会制定的保险理赔准则
应用:保险理赔的一般程序
(五)保险投资(重点)
理解:(1)保险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能性(2)保险投资的资金构成(3)保险投资的原则(4)国际上保险投资的形式和我国保险投资的主要形式
(六)保险防灾防损(重点)
识记:保险防灾与社会防灾的区别与联系
理解:(1)防灾防损的概念与内容(2)防灾防损的方法
(七)再保险(次重点)
识记:(1)再保险的概念(2)比例再保险(3)非比例再保险
理解:(1)再保险的作用和业务种类(2)区分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3)再保险的安排方式(4)再保险合同的特征(5)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八)保险经营管理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一般)
识记:(1)财务稳定性指标(2)财务稳定性分析(3)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评价指标(4)人寿保险公司的财务评价指标
第八章 保险市场及其监管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保险市场的基本内容,理解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及保险市场的供给和需求,熟悉和掌握对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情况,形成对我国的保险市场及监管现状初步的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保障市场概述(一般)
识记:(1)保险市场的一般模式(2)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和保险市场的模式选择(3)保险密度
理解:(1)保险市场的概念、特征、要素和分类(2)保险市场的监管机构(3)市场机制在保险市场上的特殊作用(4)衡量一国保险市场发展程度的四个指标
(二)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次重点)
识记: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和保险合作社的概念
理解:(1)保险市场的一般组织形式包括哪几种类型(2)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的特点
应用:我国现行的保险组织形式有哪些
(三)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重点)
识记:(1)保险市场供给(2)保险市场需求
理解:(1)影响保险市场供给的因素(2)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因素(3)保险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的概念和特点(4)保险市场的供求均衡
(四)保险市场的监管(次重点)
识记:(1)公示管理与规范管理的概念(2)保险偿付能力
理解:(1)保险市场监管的必要性(2)保险市场监管的原则(3)保险市场监管的目标(4)保险市场监管的方式
应用:(1)保险人市场监管的具体内容(2)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内容(3)对保险中介的监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4)保险行业监管的作用
第九章 保险经济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保险经济学的发展概况及主要内容,理解效用函数与风险偏好的主要内容,理解风险决策准则及其在保险购买决策中的应用,掌握分析个人保险需求行为和企业保险需求的方法,形成对保险经济学的较为全面的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保险经济学概述(一般)
识记:(1)保险经济学的含义(2)保险经济学的主要内容(3)保险经济学的发展历史
(二)效用函数与风险偏好(次重点)
理解:(1)效用与效用函数的基本概念和简单的保险效用模型(2)风险偏好类型(3)风险厌恶程度的度量方法
(三)风险决策准则与保险购买决策(次重点)
理解:(1)期望值决策准则的具体内容(2)期望效用决策准则的具体内容(3)均值方差原则和随机控制原则的具体内容
(四)个人保险需求行为分析(次重点)
识记:(1)不同风险偏好者的保险需求(2)合理保险费率水平问题(3)影响个人保险需求的其他因素
(五)企业的保险需求(次重点)
理解:(1)企业保险需求的理论及其缺陷(2)企业保险需求的特征(3)影响企业保险需求的因素
第十章 保险精算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什么是精算师和精算学,精算对于保险公司的重要性,精算师究竟做些什么,形成对精算师及精算师职业初步的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精算和精算师职业(一般)
识记:(1)精算师的工作原理和精算控制循环(2)如何才能成为合格的精算师
(二)寿险精算原理(次重点)
识记:(1)利息理论(2)生存模型(3)寿险保费的计算原理(4)寿险保费责任准备金
(三)非寿险精算原理(一般)
识记:(1)非寿险费率厘定(2)非寿险准备金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说明:省考委统一加以说明,编纲教师不需自行解释。
二、教材
1、指定教材
保险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钟明主编2015年第三版
2、参考教材
说明:
1、大纲中的指定教材为省自考委核准的指定教材,此次配合我省自考教材清理工作,部分课程教材已由主考校提出审核意见并要求调整为推荐教材,如编纲教师认为需更换指定教材或推荐教材不合理,需提交由主考校盖章的《教材变更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更改。
2、所列教材均需写明:书名、出版社、作者、版本,参考教材可以没有。
三、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这可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4、完成书后作业和适当的辅导练习是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说明:该项省考委统一说明,若编纲教师需做个别说明,该部分也可自行撰写。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7、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8、助学学时:本课程共5学分,建议总课时90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章 次 | 内 容 | 学 时 |
第一章 | 风险管理 | 8 |
第二章 | 保险概述 | 4 |
第三章 | 保险合同 | 8 |
第四章 | 保险基本原则 | 12 |
第五章 | 保险产品 | 16 |
第六章 | 保险合同条款 | 12 |
第七章 | 保险经营与管理 | 8 |
第八章 | 保险市场及其监管 | 8 |
第九章 | 保险经济学 | 8 |
第十章 | 保险精算 | 6 |
合 计 | 90 |
说明:
1、该项1-7省考委统一说明。若编纲教师需做个别说明,该部分也可自行撰写。
2、该项中对助学学时的分配,需由编纲教师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每学分18学时,请教师按此规定分配学时。涉及实践考核的课程,实践与理论课时应分别列出。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包括能力层次比例、难易度比例、内容程度比例、题型、考试方法和考试时间等)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为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易、较易、较难、难比例为2:3:3:2.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65%,次重点占25%,一般占10%。
5、试题类型一般分为: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合格。
说明:
1、该部分1、3、4、6项省考委统一规定,编纲教师不用自行填写。
2、其中第2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需编纲教师结合大纲中各章知识点能力层次分配给定。
3、第5项“试题类型”,也需编纲教师结合命题要求给出。应尽量全面的涵盖该课程考试中可能出现的试题类型,避免出现考试中出现的题型在大纲中没有举出的情况。
六、题型示例(样题)
说明:该部分需教师结合前面列出的试题类型,为每种题型各举出一至两道样题。要求样题尽量具有代表性和经典性,不要与试卷中的试题重复或雷同。编纲教师只需举出样题,不必编制样卷。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分,共×分)
⒈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是( )
A、自愿保险 B、社会保险 C、强制保险 D、政策性保险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分,共×分)
⒈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 )
A. 所有利益 B. 责任利益 C. 共有利益 D. 经营利益
E. 合同利益
名词解释题(每小题×分,共×分)
⒈ 默示保证
⒉ 保险条款
判断改错题(每小题×分,共×分)
⒈目前我国保险法允许个人经营保险经纪业务,也存在个人保险经纪人。
⒉保险合同成立意味着生效。
简答题(每小题×分,共×分)
⒈简述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起讫。
⒉简述保险合同条款。
论述题(每小题×分,共×分)
⒈试析保险业务承保时怎样对风险加以控制。
案例分析题(每小题×分,共×分)
⒈2003年1月8日,某船务公司购买了一份船舶保险,保单载明被保险人为该船务公司,保险标的为“胜利”轮,保险金额60万元,保险期限1年。2003年10月21日,“胜利”轮在运输途中,因海难而翻沉。为此,船务公司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保险公司则以船务公司不拥有“胜利”轮的所有权(“胜利”轮为个体户王某所有,挂靠船务公司经营)为由拒赔,请用相关保险理论分析保险公司拒赔是否有理?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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