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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自考

招生状态:
所在地:荆州
类型: 一本
长江大学召开2017年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工作会
发布时间:2021-10-18

  新闻网讯5月19日,长江大学2017年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工作会议在继续教育学院召开,荆州市教育考试院院长朱道新及来自我省8个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5月初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在武汉召开的全省自学考试招生与助学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上半年学业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情况。各助学单位的会议代表表示用实际行动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我校工作,主动查找问题,改进教学管理措施,提高助学质量。

  朱道新指出,我省实施的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政策是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好政策,各单位要在宣传、教学、管理等工作中落实到位,不能弄虚作假,要把好政策用好。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钟仕安从完善规则制度、合理选择评价课程和学生、落实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对我校今后的学业综合评价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他强调,要审时度势、提高认识;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把好事办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社会助学是自学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加强学习过程的指导、管理、考核和评价,对于改善学习效果、提高学习质量、探索自学考试多元化评价方式改革具有积极意义。湖北省是教育部批准实施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试点省份,2016年5月开始推行,我校是首批试点高校。(继续教育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