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开放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1239 更新时间   2021-08-13
关于湖北开放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1〕3 号)的文件要求,为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保证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确保湖北开放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论文查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学位论文。

  二、检测工具

  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以下简称“知网检测系统”)。

  三、检测时间

  4月9日-5月14日

 四、检测工作安排

  1.省校负责查重初检,每篇论文限初检2次。

  2.各教学点在答辩前3天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电子数据到指定邮箱(hbdddxbgs@126.com)进行初检,论文初检合格的学生正常参加答辩,论文初检不合格,按要求尽快修改后再次提交。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查重检测的,其结果均视为无效。

  五、提交材料要求

  学生须提供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查重检测。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时应全文上传(含封面、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声明、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并以国开学位办要求的格式命名(“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命名信息须确保准确无误。

  学位论文纸质申请材料接收时间按湖北开放大学《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成绩及相关材料送审的通知》要求执行。

  六、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

  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是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同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如下:

  1.检测结果不超过 30%的,视为检测通过;检测结果超过 30%的,除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专业的学位论文外,均视为检测不通过。

  2.第一次查重初检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得再进行任何内容方面的修改,省校上报国开学位办复检;第一次查重初检未通过的,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初检。

  3.第二次查重初检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得再进行任何内容方面的修改,省校上报国开学位办复检;第二次查重初检未通过的,原则上省校取消学生当学期学位申请资格。

  4.查重复检通过的学位论文,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评审环节;查重复检未通过的,国开学位办将取消学生当学期学位申请资格。注意:每位学员仅有两次申报国开学位的机会。

  5.学生如对查重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照《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申诉处理办法》提出申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婷、王斌新

  联系电话:027-87526350

  邮箱:hbdddxbgs@126.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导学中心

  邮政编码:430074

  湖北开放大学

  2021年4月12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在线测评,看看你适合什么学历提升方式?

1、您目前的学历?

2、您的年龄段?

3、您为什么提升学历?

手机号码:
相关阅读
国家开房大学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对我校虚假宣传和不实报道的声明
国家开房大学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对我校虚假宣传和不实报道的声明
2021-11-02
国家开放大学政法类专业教学研究中心组成员公示通知
国家开放大学政法类专业教学研究中心组成员公示通知
2021-11-02
国家开放大学关于举办“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活动的通知
国家开放大学关于举办“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活动的通知
2021-11-02
国家开放大学关于老年教育合作办学情况的声明
国家开放大学关于老年教育合作办学情况的声明
2021-11-02
国家开放大学2021春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微视频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
国家开放大学2021春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微视频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
2021-11-02
国家开放大学经管类专业教学研究中心组人员调整的通知
国家开放大学经管类专业教学研究中心组人员调整的通知
2021-11-02
国家开放大学关于举办首届工学科类专业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选的通知
国家开放大学关于举办首届工学科类专业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选的通知
2021-11-02
国家开放大学关于举办首届经管类专业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大赛的通知
国家开放大学关于举办首届经管类专业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大赛的通知
202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