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考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3、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
主考院校
课程设置
物业管理(专升本)
原专业代码:B020222,原专业名称:物业管理
清单专业代码:120209,清单专业名称:物业管理
课程 类别 | 课程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最低学分 /学分小计 | |||
公 共 基 础 课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16/30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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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0015 | 英语(二) | 14 | 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 |||||
4 | 06779 | 应用写作学 | 5 | ||||||
5 | 08118 | 法律基础 | 5 | ||||||
专 业 核 心 课 | 6 | *00054 | 管理学原理 | 6 | 学位课程 | 35/35 | |||
7 | *06400 | 物业服务经济概论 | 6 | 学位课程 | |||||
8 | *06404 | 物业管理国际质量标准 | 5 | 学位课程 | |||||
9 | 00169 | 房地产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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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3291 | 人际关系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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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6401 | 物业环境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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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6402 | 物业管理计算机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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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考 课 | 选考课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选考,也可从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选考,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 ||||||||
毕业 考核 | 13 | *09430 | 物业管理毕业考核 | 不计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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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的确定,不但涉及人才培养的规格和培养模式,同时还决定着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设置与改革。我国高等教育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思维的影响,几十年来一直将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高级研究人才”而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理论教育。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经济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与过去相比有了根本性变化,具有理论知识又具有很强动手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受到社会的高度欢迎,而只具有理论知识缺乏实践经验的不同层次的“高级研究人才”受到了冷遇。在新的历史环境下,作为应用性很强的管理人才更应以培养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先。
培养要求
制定物业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思路是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对物业管理专业人才的客观需求,在国家教育方针和目标指导下,对物业管理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恰当的定位;根据培养目标,设计培养规格;根据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制定培养方案;根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与培养方案选择培养途径并予以实施。
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类物业管理行业、物业中价、房地产行业从事物业前台客服、物业管理服务员、物业行政、人事、办公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