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考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3、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
主考院校
课程设置
保险学(专升本)
原专业代码:B020108;原专业名称:保险
清单专业代码:020303;清单专业名称:保险学
课程类别 | 课程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最低学分 /学分小计 |
公 共 基 础 课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16/30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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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0015 | 英语(二) | 14 | 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 ||
4 | 08118 | 法律基础 | 5 | |||
5 | 06779 | 应用写作学 | 5 | |||
专 业 核 心 课 | 6 | 00079 | 保险学原理 | 5 | 学位课程 | 35/35 |
7 | *00086 | 风险管理 | 5 | 学位课程 | ||
8 | 00139 | 西方经济学 | 6 | 学位课程 | ||
9 | *00067 | 财务管理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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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0081 | 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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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0100 | 国际运输与保险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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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0258 | 保险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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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选 考 课 | 13 | 00104 | 证券投资分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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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0054 | 管理学原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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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0150 | 金融理论与实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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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考核 | 16 | *09906 | 保险毕业考核 | 不计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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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2. 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选考,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保险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保险监管等实际工作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保险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经济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较系统地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业务知识与技能;熟悉我国保险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保险理论和实践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阅读能力和相当的外语听、说、写、译能力,能利用外语获取专业信息;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从事业务工作。
就业方向
该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可到中外商业性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可到社会保障机构、中央银行、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宏观保险管理工作;也可到外贸公司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管理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