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学考试通过后多久可以拿毕业证

自学考试合格后,每年安排两次毕业申请,大概时间是6月和12月中旬。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审核。通过考试的考生不需要到现场进行初审,可以直接在网上缴费。系统初审不合格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证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材料进行现场初审,初审合格后可在网上缴费。经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考院校、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三级考试,符合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
还要通过论文答辩,向报考学校申请。所有课程的自学考试都通过了,此时不是毕业,考生必须申请毕业并撰写毕业论文;在规定日期内参加论文答辩,必须确保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合格;具备上述条件,取得毕业资格,半年后取得毕业证书。考生应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具备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只有具备下列条件,才能参加毕业考试,申请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取得证书注意事项:取得证书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学考试办公室出示准考证、身份证领取证书。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字,如被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是否有错误或遗漏(档案袋包含自学考试文凭、自学考试课程证书、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成绩单)。取出毕业证书、自学考试课程证书,由本人妥善保管。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判断并申请毕业,自学考试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先申请网上毕业,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准考证(上半年6月初、下半年12月初,具体时间以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安排为准)、《身份证》、所有课程证书,本科毕业证书还必须持有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毕业证书,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初审符合条件,打印考生基本信息表,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负责人写评论,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加盖公章。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负责人发表评论,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加盖公章。经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机构、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三级考试后,符合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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